燃木發電算不算再生能源? 歐盟環團請法院裁示
氣候之家報導,倡議人士4日向歐洲法院提起訴訟,試圖阻止歐盟將木材視為再生能源。
來自六個歐洲國家及美國的原告團體認為,燃燒生質產生熱能和電力會惡化氣候變遷現象,是錯誤的解決方案。根據原告的簡報,歐盟再生能源指令可能提高原始森林砍伐的風險,違反歐盟位階更高的原則和個人權利。
該訴訟挑戰了歐盟2030年再生能源目標的32%。歐盟有近三分之二的再生能源來自各種形式的生質能——還有更多計畫正在研擬中。
「這麼做是在燃燒森林碳匯,並將二氧化碳注入大氣層,」訴訟的首席科學顧問、美國政策誠信夥伴關係(Partnership for Policy Integrity)總裁布斯(Mary Booth)說:「為了滿足歐盟的生質能需求,得將森林生質運輸數千英里。我們認為不該再這麼做了。」
木材燃燒時排放的二氧化碳比煤炭還多。然而,歐盟將木材燃燒視為碳平衡(碳中和),因為樹木會重新生長,從空氣中吸收二氧化碳。
歐盟執委會氣候變遷部門的發言人不對該訴訟的法律價值表示意見。發言人強調,執委會的政策框架旨在保證「生質能的永續發展,同時加強土地和森林作為碳匯的作用。」去年通過該指令時,成員國和歐洲議會都贊同這一點。
森林管理的碳會計系統長期以來一直充滿爭議,布斯這一派科學家警告這些計算方法不能反映氣候真正的影響。她在一次記者會上說,應該讓樹木成熟並儲存碳,而非砍伐之。
原告也對其所在地區的生物多樣性、文化遺產和人類健康危機表示擔憂,包括愛爾蘭泥炭沼澤的劣化,以及對愛沙尼亞少數宗教傳統的威脅。
律師彼得洛克利(Peter Lockley)解釋,從法律角度來看,該案需要證明再生能源指令以直接關係個人的方式與更高位階的法律《歐盟運作條約》(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TFEU)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