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堆室外 台中市府重罰中火30萬

生煤堆室外 台中市府重罰中火30萬

 

規定,將存放在戶外的生煤改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

「該自治條例已給予三年改善期限,中火遲至2018年7月才開始施工!」吳志超表示,中火工期嚴重落後,台中市環保局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污染程度計算裁罰30萬元。

目前中火共68公頃大戶外生煤堆置場,為降低生煤戶外堆置逸散污染,中市府要求台電興建室內棚式煤倉,並將所有戶外生煤於2018年底前移入封閉式建築物內。環保局強調,中火未於去年完成興建兩座室內煤倉,仍將生煤堆置戶外,會繼續裁罰至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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