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住宅家電補助即日起跑 結合通路現場直接折抵補助金
台中市政府配合經濟部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擴大辦理住宅家電汰換補助,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並率先與台中市量販通路業者合作,民眾只要向市府授權業者購買節能家電,並攜帶電費單影本及身分證明,就能現場直接抵扣補助金,免去民眾自行申請程序。
經發局表示,「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原先規劃僅補助機關、學校及服務業汰換耗能設備,但有鑒於一般住宅總用電量高,且節電需全民參與,日前經濟部已拍板定案擴大補助住宅家電,補助方案以低效率、耗電量較高的冷暖氣機及電冰箱為主要品項。
經發局表示,市府已訂定「108年台中市住宅家電汰換補助計畫」,一般住宅凡107年12月7日以後,購買符合能效1、2級的冷暖氣機及電冰箱,且裝機地點於本市者,均可提出申請補助。
針對補助金額,經發局進一步表示,冷暖氣機每瓩補助1,000元,上限為3,000元;電冰箱每公升補助10元,上限為3,000元,且可回溯到107年12月7日購買都適用。
此外,為使市民提高汰換耗能家電意願,除了自行向經發局申請補助金之外,民眾也可至經發局授權販賣業者購買節能家電,只要持近期電費單影本至授權販賣業者購買節能家電,現場核對身分證件後,即可立即折抵補助金,免去申請的程序及審查撥款等待,目前有台中市家樂福9家分店及大買家2家分店共11處大型賣場業者率先響應,市府未來將持續與其他業者接洽,提供更便利的汰換補助服務。
經發局說明,家中如有多台冷暖氣機或電冰箱須汰換更新,均可申請補助無上限的規定,但汰換下來的廢冷暖氣機或廢電冰箱,須配合環保署廢機回收作業,確實回收處理落實節電改善省能目的。
經發局提醒,自行申請汰換補助的民眾,可至經發局官網下載申請資料,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採郵寄或於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親送至「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地址:40701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5樓)。
補助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請至經發局網站(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1226689/post )查詢或撥打免費專線0800-585-058由專人服務。(3/7*20)*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鍾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