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管限塑政策滿月 全台八違規 北市四起最多
吸管限塑政策滿月,以稽查結果來看,廠商配合度高,民眾反應良好。經統計,新法上路一個月以來總計稽查3339家,開出八張勸導單,其中以台北市最多,共有四起違規、其餘為新北市、金門縣、台中市、新竹市各一起。
環保署廢管處表示,新法上路一年內首次查有違規情事會開立勸導單並限期改善,若複查未改善將依法開罰1200~6000元,而明年7月1日後則無勸導期,查有不法將會直接開罰。
新法上路第二天 台北市就有四起違規 京站、NEO19、ATT4FUN 都開出勸導單
7月1日起實施的〈一次性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昨天滿月,環保署特別請各地環保局須繃緊神經積極稽查,並且每週回報稽查進度。
據了解,違規案主要發生在百貨公司的餐廳內,而不少業者雖然改用標示「生物可分解」吸管做為替代,但因為其產品無環保標章而違法。
台北市環保局指出,7月2日開出4張勸導單,分別是百貨公司Neo19商場的鐵支涮火鍋店、京站時尚廣場的彼內朵PINEDE餐廳及Att 4 fun的撈王鍋物料理,經查3家業者提供內用餐飲的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無環保標章,而信義區莊敬路的「Selfish Burger 喀漢堡」連鎖速食店違規提供內用餐飲一次性塑膠吸管,台北市環保局並限期業者於7日內改善完成。
「第一個月稽查力度會比較強,接下來每個月回報即可,正常來說大約是兩個月一次。」環保署廢管處技正鄧丕信表示,各縣市複查的期限不一,會依實際狀況調整,「有些可能當場就能改善,有些可能需要採購、調整流程等需要一點時間。」但他強調,若後續環保局人員複查後仍未改善,則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統計管制對象有8000多家,然經過一個月後僅稽查3339家,廢管處解釋,「8000家中包含了學校,因為新法上路後屬於暑假期間,去稽查也沒有人,要等9月陸續開學營業後才會實際稽查。」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台各級學校約有4500所,開學以後還得再派員稽查。
本次新法允許紙吸管、生物可分解吸管等一次性吸管的替代方案,上路初期,原先只有一家吸管廠商取得環保標章認證,被認為會有壟斷或供不應求的狀況,如今已有宇瑩實業、銘安科技、鉅田潔淨技術三家廠商、四樣產品取得認證,若有新的業者通過認證,也會公布在環保署的網站上供民眾參考。
鄧丕信表示,「我們沒有辦法管制未取得環保標章的業者宣稱產品是生物可分解塑膠,建議餐飲業者選購的時候還是要認明吸管是有取得『生物可分解』環保標章。」至於紙吸管、竹吸管則無須環保標章認證,但仍須符合衛福部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等相關規範。
生分解塑膠吸管需認明「環保標章」 電影院飲料帶進影廳內喝「算外帶」
來到車站內的連鎖咖啡廳,許多民眾都已經知道店家不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吸管,而紙吸管也要另外索取。
顧客陳先生說,「其實沒有吸管也沒關係,但是有些門市有、有些沒有會有點不習慣。」另一位吳小姐則拿出自備的玻璃吸管,「去年就開始習慣帶吸管出門,不太佔空間。」他表示,不少人有化妝的習慣,若經常就口飲用會掉妝、紙吸管也容易沾黏嘴唇,所以還是習慣使用吸管,「雖然清洗可能有點麻煩,但想到如果這樣可以救海龜就很值得。」
鄧丕信說,新法上路後不少熱心民眾透過民意信箱、專線等管道檢舉案情,環保署將會責請地方環保局派員前往了解實際狀況,若有稽查不法將會依規定開立勸導單,「但經查後有許多檢舉案例的對象不在管制的範圍內」,例如路邊的手搖飲料店、咖啡店或便利商店等。代表仍有許多民眾不清楚初步管制的對象與範圍。
目前管制的四大對象為政府部門、學校、連鎖速食店、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針對有提供「內用餐飲」的場所進行規範,「如果說是買了飲料帶著逛街邊走邊喝、帶到影廳裡面喝,或是帶回辦公室及教室裡面飲用,這樣都算是外帶。」廢管處表示針對相關問題,已整理成QA問答集若民眾有相關問題也可做查看。
不過,鄧丕信表示,環保署目前掌握到許多業者都是內用、外帶一起改,因此預估一年內也會評估是否能逐步加嚴相關規定,「不要分內用、外帶也不會有稽查的模糊地帶,對於多數業者來說應該衝擊不大。」
至於環保團體認為,管制對象應擴大並刪除生物可分解吸管,鄧丕信表示,還需看後續的執行狀況,「當然有許多店家已經自主改用,甚至是便利超商業者都有主動減用一次性塑膠吸管,可是法律改下去對於所有業者都有衝擊。」
鄧丕信強調,據了解目前紙吸管仍有一些缺點因此需要生物可分解塑膠,站在環保署的立場絕對鼓勵業者能主動減用塑膠吸管,「限塑政策主要不在於替代材質,而要直接減少使用量,也希望更多民眾能自行攜帶吸管等其他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