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後養水種電 屏縣「綠電」達322.5MW

莫拉克後養水種電 屏縣「綠電」達322.5MW

 

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屏東縣災區為重建,開始「養水種電」推廣再生能源。根據經濟部統計結果,截至今年7月底,屏東縣再生能源設置每年約可發3.39億度電,相當於供應約6萬2000戶家庭用電量。

縣府分析,全縣再生能源設置量中,約321MW為太陽能,設置場址有在住宅屋頂、光電農棚、工廠、畜牧禽舍、堤防、滯洪池及地面型等,屋頂型設置量佔68%,地面型設置量佔32%,多集中在嚴重地層下陷區域。

2016年屏縣府在42天內爭取中央法令鬆綁,得以在水面建置大武丁浮動型太陽光電,今年則在新埤鄉大響營堤防閒置空間,以不影響原有堤防功能,設置二MW太陽光電,都是屏縣首創。

屏縣府綠能辦公室指出,今年積極推動嚴重地層下陷區四鄉鎮,包含東港鎮、林邊鄉、佳冬鄉、枋寮鄉的太陽光電招商計畫,已有八家廠商簽訂行政契約成為「專案輔導業者」,未來可完成800MW太陽光電設置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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