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台灣第一座商業規模離岸風場「海洋風電」(Formosa1)完工後備受各界注目。冬天海上風浪大,不宜施工,沉寂數月的離岸風電預計在3、4月起再度登場。今年將有三座新風場,分別是彰化的台電離岸風電一期、雲林的允能風場、以及苗栗的海能風場。
台電離岸風電一期位於彰化芳苑外海7.2到8.7公里處,預計設置21部風機,每部裝置容量5.2MW,總裝置容量109.2MW。陸域工程已於2018年動工,海域工程預計今年3月開始,年底正式併聯發電並接受調度。預估年發電量3.6億度,等同提供超過9萬個家戶一整年的用電量。
台電營業處處長張劉國昨(19日)進一步說明,風機材料約3月運送到碼頭,準備組裝作業,眾所關注的海上動工則要等到5月。預估9月27日第一支風機安裝完成。
台灣離岸風電採「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的三階段策略,台電離岸風電一期跟海洋風電同屬「示範風場」,其餘兩座均為「潛力場址」。
延長海纜鑽掘施工距離 遵守新的鯨豚觀察員規範
台電離岸風電第一期於2015年通過環評。昨(19日)環保署辦理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原設計是海底電纜穿越海堤時的280公尺採水平導向鑽掘(HDD),變更後延長為1000公尺,另修正連接人孔、電氣室等。
台電風場的海底電纜將由芳苑上岸,台電解釋,這段海底電纜會經過潮間帶,明挖將產生較多擾動,改採海底鑽掘可減少對潮間帶生態、候鳥覓食跟漁民的蚵架養殖的影響。
風機水下基礎打樁時會產生巨大噪音,為減少噪音對鯨豚的傷害,離岸風場環評時多有承諾會聘請鯨豚觀察員(MMO),確保打樁時沒有鯨豚出現。不過,本案於2015年通過環評,當時許多規範並不完備。海保署特地出席審查,希望台電配合今年發布的「台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規範,台電也承諾遵照辦理。
19日專案小組審查後建議修正後通過,不過尚需補充說明挖掘土方的檢測方式後,再送大會審查。
台電攜手比利時、日本共同建造
台電擁有兩座風場開發權,離岸風電第一期風場屬「示範風場」,第二期則是經由遴選取得的「潛力場址」。
第一期招標歷經四次流標,在2018年決標,由比利時商楊德諾與日商日立共同承攬。張劉國解釋,水下基礎由楊德諾施工,日立負責風機,安裝則由兩公司共同合作,台電的角色是開發商。
二期風場的招標也不順利,流標五次後,目前正在第六次的招標作業。張劉國指出,除價格因素外,二期風場屬「潛力場址」須要負責國產化,相對複雜。第一期雖然無須國產化,但台電仍盡量配合國產化,包括由統包商和國內大廠銘榮元公司,合作風機水下基礎柱腳(鋼管樁)以及部分電器附屬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