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2015年公布施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實施後我國溫室氣體確實有下降,然而第一階段目標即將到期,修法卻一再延後引起各界不滿,環保署署長張子敬希望不要草率修法,先與公私部門充分溝通,制定碳費的經濟誘因以及氣候調適專章。
《溫管法》實施五年來未曾修改,第一階段減量目標將於今年到期,各界期待環保署趁此檢討修法,克服實務執行的困難。然而,環保署提出《溫管法》修正草案的期程卻一延再延,昨(8日)在立法院遭多位立委批評修法牛步、不夠積極,「民眾早已不敢期待。」
對此,環保署署長張子敬坦言,溫管法層面很廣,「我希望不要草率修法,要與政府各部門及民間各界充分溝通,除強化管制力道,也會制定碳費等經濟誘因、確立各部會權責並增列氣候調適的條文或專章。」他承諾,今年年底前絕對會提出修法草案。
強化行政管制 洪申翰建議:參考食安法成立行政院氣候與能源會報
為配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精神,我國在2015年公布施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管法),納管二氧化碳等七種溫室氣體,規範台灣長期減量目標、政府權責、減量對策,落實環境正義,以確保國家永續發展。
張子敬表示,溫管法實施後確實有初步成果,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從2017年開始趨緩,2018年後開始負成長,雖然目前2019年的排放量仍在細算,不過已經可以看見下降加速的趨勢,再加上年初至今的疫情影響,第一階段減量2%的目標確實有望在今年達成。
立委洪申翰就批評,不能因疫情影響經濟而達標就心存僥倖,「如果沒有疫情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可能會離目標更遠。」他表示,溫管法的缺口仍必須盡快修法補齊,「目前權責不符,各部會減排不夠積極,環保署難以協調各部會也是有口難言。」他痛批,佔最大排放的製造部門,其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只派一位組長出席會議,可見根本不重視減排。
曾擔任過行政院能減辦專家委員的洪申翰說,現有的能減辦有太多限制,授權與編制上的不足,很多事情都做不到,必須強化權責,「可參考食安法,由行政院成立氣候與能源會報,成為氣候治理中樞,別讓部會卸責。」
洪申翰說,現在全球已經進入氣候緊急狀態,「我們面對的問題已經跟五年前有所不同,不能再客氣,必須更強制主動地要求各部門降低碳排放。」同時他也建議,溫管法修法必須建立氣候調適專章,「我認為最好是能有一部面對氣候災害的專法,因為台灣面臨全球最嚴重的極端氣候威脅,但至少要先有專章。」
製造、住商、能源三大碳排部門未減量 林淑芬批:根本不當一回事
張子敬坦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及目標,由行政院核定並成立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協調各部會的分派減碳目標及實行成果,而環保署僅負責盤點各部門成果,「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中,製造部門佔超過五成、住商部門占了20%、運輸部門也占了3%、能源部門則佔12%,而環保署主管的環境部門僅約1.4%。」
立委蔣萬安批評,環保署空有目標而無成果,「連現在減量多少都還算不出來,數據還停留在2017年。」在立委追問下,張子敬才透露,根據目前初步掌握的數據,「和基準年2005年相比,農業部門碳排放大約降了21%,環境部門則約降低了54%,運輸部門也貢獻了0.4%的降幅,其他住商、製造與能源部門則仍需要再加油。」言下之意,碳排最高的三個部門都未能減量。
對此,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游振偉表示,因為再生能源碳排為零,主要是希望透過再生能源佔比提高來降低碳排放,「同時增氣減煤也替降低電力碳排係數貢獻許多,預計2020年每度電的碳排放可以較2016年降低7%。」他也提到,2018年製造部門的碳密集度(即每GDP的碳排放),已經較2005年下降41%,可望在今年達到下降43%的目標。
不過,這樣的說法卻遭到立委楊曜質疑,他攤開過去五年的數據發現,再生能源佔比平均都在5~6%之間,沒有太過明顯的增幅,「按照能源局的算法,今年要成長到9%才能把碳排係數降到標準,根本就不合理。」對此,游振偉只重申,會盡力來達成目標。
立委林淑芬也引述台大風險中心的資料,指出台塑石化、台化、中油、南亞塑膠等溫室氣體排放最高前10大企業,年排放量超過1億噸,佔了全國總碳排的37%,「這些企業減碳作為不彰,更台塑只減1萬3000噸,經濟部門卻只用每GDP的碳密集度來作文章,GDP成長碳密集度就下降,就算沒有降排還是會減少,根本不把減排當一回事。」他追問,環保署到底要建立什麼制度來管制。張子敬僅說,會再研議,年底前才知道。
張子敬表示,未來會強化行政管制;確立各部會的權責,並擴大公民參與;也會納入「污染者付費」機制,傾向收取碳費,並搭配補助減形成經濟誘因;明定因應氣候變遷調適專章。他說,年底前會積極與各部會研商,召開專家學者會議並開放公民參與共同討論,「希望修法過後,能夠落實各部門減碳分工,加速第二階段減碳目標的達成。」
落實污染者付費擬收「碳費」 《溫管法》新增氣候變遷調適專章
談到污染者付費,洪申翰表示,過去討論過能源稅、碳稅、碳費等等,無論是哪個碳定價,環保署都必須審慎但有企圖心地擬定,「歐洲研究認為的每噸碳至少要30歐元,才會對企業形成減碳的經濟誘因,但環保署想定的價格可能遠低於這個標準。」他說,考量國情不同,無法對國外制度照單全收,但仍需要有部分企圖心,否則太低也沒有減排誘因。
立委高嘉瑜則指出,歐盟2021年就要開始實施碳關稅,台灣現在卻連碳費、碳稅、碳交易都談不攏,「民眾原本很期待今年溫管法修法,可以看到能源稅,結果一延再延遙遙無期,我們根本已經不敢期待。」立委吳玉琴則說,環保署也要盡快把碳稅或碳費制度定出來,「過去溫減法的財源來自空污費的空污基金,未來就沒有財源了。」
立委陳椒華說,自己從20幾年前就在推動能源稅、碳交易,「現在我都60歲了,還是沒有看到政府有執行的跡象,環保署長應該要在任內盡快完成碳交易制度,不要再拖下去,如果碳交易制度落實,能源稅也能加速。」
立委蔡壁如也質問,修法納入碳稅從去年討論到現在,「什麼時候開徵?初期會徵多少?卻還是問號。」他說,財政部對於此議題一直裝沒事,但是環保署必須擔負責任,盡快完善制度,「可以先收碳費,再徵碳稅。」
對此,張子敬說,目前法源雖然可以自籌財源,但沒有說怎麼收、誰要收,「我個人是傾向以『碳費』的方式收取,因為過去有收空污費和水污費的經驗,可以建立一個類似空污基金的單位,專款專用,同樣公開透明並受立法院監督,但細節仍須和各部會討論。」談到碳交易,張子敬坦言,從過去高雄空污總量管制的經驗,需要更謹慎思考,否則難以施行。
洪申翰則說,這個資源的後端使用,必須連結到政策規劃及科學研究,才能真正解決氣候問題,「建立制度初期確實會比較花時間,除了部會之間的討論,也必須納入公民參與的意見,讓公民力量成為助力而非阻力。」他說,面對第二階段目標,不能像第一階段這樣若有似無,必須如實回推適當的減量計畫,甚至超過,才能有所作為。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圖片來源:Alexander Ts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