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電動汽車充電站達416站,數量全國第一;電動機車充電站達522站,數量全國第二。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17日說,台中市今年取消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站」需對外開放使用的規定,並補助設置「電動機車充電站」每站1萬元、「電動汽車充電站」每站5萬元,呼籲民眾把握良機。
吳志超指出,台中市電動汽車充電站達416站,數量全國第一;電動機車充電站達522站,數量全國第二,僅次於桃園市。今年截至4月底,市府已收到18站電動汽車充電站設置申請。
環保局指出,過去礙於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站」規定需對外開放使用,多數住戶及管理委員因考量門禁管制是大樓住戶居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線,都反對設站;今年充電站標準放寬開放後,很多公寓大樓都立即提出設站及補助申請。
環保局表示,市府今年補助設置「電動機車充電站」每站1萬元、「電動汽車充電站」每站5萬元,申請期限至今年10月15日止,台中市各公部門、機關、學校及設籍或登記地址設於台中市的法人(含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合夥或獨資的工商行號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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