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orence Schulz;翻譯:鍾宜珈
引用來源:https://www.euractiv.com/section/energy/news/german-cabinet-finally-approves-the-coal-phase-out/
『參考要點』:德國內閣在上周三(2020年6月24日)對《煤炭除役法》 (Coal Phase-out Law)進行了最後修法,以訂定燃煤電廠的退出時間表及相關補償金,希望能夠在暑假之前,清理聯邦議院的所有草案,不過歐盟委員會仍有權對此保留最終決定權。
圖說為德國的經濟部長Peter Altmaier對聯邦內閣表示滿意,因政府部門已與各州和發電廠的營運商,逐步地針對「淘汰煤炭」的議題進行協商與談判。
德國各部長們商議了三種不同版本的最終草案,其中包括了:重建煤炭地區的法律以及與褐煤發電廠(Lignite Power Plants)營運商所達成的協議,這些法律,將會共同規範到「2035年德國將淘汰煤炭」的協議之中。上述三個「淘汰煤炭」的草案,已經在幾個月以前,就提交給聯邦議院。上週三(2020年6月24日)提交的草案,在聯邦議院(Bundestag)和聯邦參議院(Bundesrat)商議後,政府各派之間進行了協商,以加快立法程序。
《煤炭除役法》的變化,包括了:燃煤電廠的經營者為了關閉燃煤電廠,可要求及參與補償金之競標,此協議包含了:訂定燃煤電廠的確切退出日期,而作為回報,營運商將可獲得43.5億歐元(約台幣1440億6900萬元)的補償金。
2035年淘汰煤炭的日期
環保團體NGO ClientEarth的律師Ida Westphal向雙方解釋說道:「政客與電廠營運商之間的協議,主要是提供給對方法律確定性(Legal Certainty)。只要能源公司在約定的日期之前關閉其褐煤電廠,他們就有權利獲得補償金,根據該協議,即使二氧化碳的價格進行了更改,或是《可再生能源法》(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Act,德語: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 EEG)進行了修改,營運商也不會收到任何進一步的索賠」。
德國環境部部長Svenja Schulze強調:「此協議明確地提及德國將逐步淘汰煤炭的時間訂定為2035年,而非2038年。在後續十年的這段時間,可以檢視與審查此舉是否可行」。環境部部長Svenja Schulze 也高興地提及:「淘汰煤炭是有望達成的」。
照常營運電廠,可獲得17.5億歐元(約台幣580億元)?
但是,環保團體NGO ClientEarth的律師Ida Westphal認為,協議中並未明確規範營運商是否仍然可以針對2030年後,提出提早解除電廠營運的可能性訴訟,Ida Westphal也進一步質疑賠償金本身,認為此協議是與煤炭經營者秘密進行的,沒有民間及社會團體的參與或審查。
正如德國雜誌《明鏡周刊》(Der Spiegel)於2020年4月份所報導的那樣,德國褐煤公司(LEAG)計畫在其原訂時間之內關閉工廠,以獲取17.5億歐元(約台幣580億元)。NGO ClientEarth的律師Ida Westphal說道:「有必要思考補償金額與發電廠的未來獲利能力。但是不幸的是,補償金的計算與實情仍未可知」。
根據環保團體ClientEarth的說法,其認為德國政府本來就應該拒絕賠償給電廠的所有者。ClientEarth在寫給德國環境部部長Svenja Schulze和經濟部長Peter Altmaier的信中提及,環保組織呼籲政府,應該依法說明清楚停止營運電廠的情況,這是唯一防止「合約加劇淘汰煤炭」的方法,且對於氣候政策而言,此停止營運措施仍為時已晚,亦為電廠營運商提供了持續營運的保證」。
歐盟委員會(The European Commission)將對德國政府與電廠所有者的協議保留最終的決定權。歐盟高層將在兩個月內,檢查關閉燃煤電廠的賠償金是否符合歐盟國家援助規則,或者是否會構成市場扭曲(Market Distortion)。環保團體NGO ClientEarth的律師Ida Westphal說道:「希望歐盟委員會的審查能夠有所明辨與裁示,絕不能支付這些恐怖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