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ientEarth;翻譯:鍾宜珈
引用來源:https://www.clientearth.org/replacing-fossil-fuels-with-green-energy/
『參考要點』:在因應氣候危機時,我們需要擺脫化石燃料的束縛,轉而使用風能、太陽能和水力發電等更多的綠色能源,如果歐盟要實現其氣候目標,則需在2050年前,使其能源系統達到「脫碳(Decarbonise)」,這種能源轉型所伴隨而至的系統性變化與法律的力量,即將發揮關鍵作用。
時至今日,整個歐洲的法律和政策都支持著「以化石燃料為集中生產」的能源系統;然而,隨著歐盟向可再生能源進行轉型,人們未來將需要更加分散式的能源,甚至是人們自己就能自行生產能源與進行管理。.
社區能量的力量
為了啟動可再生能源的轉型,歐盟於2018年發布了一系列名為「潔淨能源套案(Clean Energy Package)」的法律,這些法律為歐盟設定了具有約束力的目標:「到2030年,32%的能源需來自可再生能源」,這些法律還授權給歐洲人民及社區去建設更清潔、更高效率的能源,並於未來發揮作用。
歐洲人民現在可以組建「能源社區(Energy Communities)」,這意味著他們可以生產、消費、儲存和銷售可再生能源,而無須繳納懲罰性的課稅,或是使用過於復雜的繳納系統,以社區能源為主軸的系統,具有巨大的潛力,能夠使歐盟更快地實現能源市場轉型。實際上,荷蘭環保顧問公司(CE Delft)的一份報告發現,到了2050年,將有超過半數的2.64億歐盟公民,可以自行生產電力,滿足歐盟45%的電力需求。
是什麼讓我們退縮?
現今有更大的權利和法律,去保障越來越多的人民在歐洲各地生產、儲存和銷售自己的可再生能源。但是整個歐洲的社區權力計畫(Community Power Projects)是在不同的法律背景下進行運作。在許多歐盟國家中,現有的法律,並未提供給社區足夠的支持,並且在某些情況下,積極地阻礙了社區的所有權。英國環境法慈善機構(ClientEarth)的律師提倡各種政策,這些政策為了建立更清潔的能源系統,早已作了準備,並且努力地消除歐盟能源市場中的法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