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目前有205校完成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每年將可發電逾2000萬度,年減碳量超過1萬2400公噸,除節能減碳,預估20年內替學校增加2.2億元租金收入,留在各校作校務運用。不過有資深校長建議,校園設太陽光電板要因地制宜,例如海線學校風大須考量,另不宜大面積鋪設,校園仍有環境教育的功能,宜多綠美化。
教育局主任秘書王淑懿指出,盤點全市目前共205校設置太陽光板,以建物年限30年以下、無漏水情形的校舍為主。2018年第一批有90所學校設太陽光板發電,第二梯有101校加入,不少學校主動加入,至今各級公立學校已有205所完成建置。
教育局協助學校採取聯合標租方式,售電回饋比率也從10%提高到22.5%,以霧峰國小設置容量最高為例,每年可收取租金約83萬元,創造額外收入。教育局指出,國中小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系統建置與維護皆由承租廠商負擔,設置後有效降低校舍頂樓日曬高溫,又有租金收入,加上節能減碳,一舉多得。
另有校長建議,學校參與發展綠能,應樂觀其成,但校園整體規畫設計,有「境教功能」他認為各校設置太陽光電系統須因地制宜,例如海線常年海風大,太陽板容易損壞。另不要為了租金廣設太陽光電板系統,兼顧美觀丶綠美化「適可而止」不要讓台中市國小校園變成「太陽能發電廠!」
王淑懿說,各校評估校園設施後再決定是否申請,校方應會針對景觀、校地運用等方面詳加考量,教育局不強制。
另行政院2017年力推「綠能屋頂全民參與」但門檻高丶租金低,30坪空間每月收入近700元,民眾意願低。市府今年經費加碼1000萬元,總補助達1540萬元,租金可倍增,提高企業與民眾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