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與城市:我們需要做的事
發表日期:2020-10-06
作者:Bruce Race;翻譯:鍾宜珈
引用來源:https://ghgprotocol.org/blog/climate-change-and-cities-what-we-need-do
『參考要點』:2018年10月6日,國際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nation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發布了一份「政策制定者摘要(Summary for Policymakers, SMP)」的特別報告,用以支持與因應全球氣候變遷,並將全球暖化維持在比工業化前的水準(即低於1.5ºC以下)。各大主流媒體也廣泛地報導,因為其為一明確的警告,警示著我們需迅速且果斷地採取氣候行動。
國際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於2018年10月的政策制定者摘要(SMP)指出,我們必須在203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45%,到2075年,則必須達到淨零排放。
氣候科學家的預測
國際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科學小組的當前預測結果顯示,我們有十多年的時間來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以避免災難性的氣候變遷。我們也需要在能源、土地、城市、基礎設施(包括:運輸和建築)及工業系統方面,進行快速而深遠的轉型過程,以避免到2050年全球升溫超過1.5ºC。因此,控制在1.5ºC以下的目標,對於減少氣候影響和降低適應成本,是至關重要的。
最新的報告顯示,我們必須在2030年之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45%,並在2075年之前,達到淨零排放量。根據我們目前所作的努力,這些目標的訂定似乎是非常大膽的。然而,若無法達標,則意味著我們即將面臨到:極端天氣事件、沿海洪災、糧食安全的影響、生物多樣性與支持性獨特生態系統的損失,而這些都將持續地擴大。
實現這樣的目標是野心勃勃的,但也並非無法實踐。實際上,我們已經對我們需要做的事情瞭解很多,我們也需要重新思考我們在全球城市的生活、工作和旅行方式,這些城市也大約佔據了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75%,後續減碳相關的努力與實際作為,也須持續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