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世界銀行新聞稿;翻譯:吳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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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要點』:世界銀行最新研究指出:液化天然氣在航運業的脫碳中僅能發揮有限的作用,提醒各國應該維持既有政策並持續規範甲烷的排放;發展中國家應該加速以氨或氫來發展零碳燃料,把握此轉型機會,同時為國家經濟發展及全球溫室氣體控管做出貢獻。
世界銀行今天發布了有關航運業脫碳的新研究,研究結果顯示所有國家(包括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在內)都擁有巨大的商業和發展機會。
為了降低並最終消除排放物對氣候的影響,航運業需要放棄使用化石燃料轉向「零碳燃料」,意即在整個運輸過程中零排放或排放極低溫室氣體的燃料,今天發布的第一份報告《發展中國家的零碳潛力燃料》,明確指出氨和氫比其他以生物燃料更具可擴展性和成本競爭力,是目前最有潛力成為航運業的零碳燃料選項。
第二份報告《LNG在低碳和零碳航運的角色》發現,液化天然氣(Liquefied Natural Gas, LNG)在航運業的脫碳中僅能發揮有限的作用,該研究進一步建議各國避免頒布公共政策來支持液化天然氣用作船舶燃料,應該維持既有政策持續規範甲烷的排放。
透過零碳運輸過渡轉型,許多國家(尤其擁有大量再生能源的國家)可以打入未來的零碳燃料市場,同時使自己的國內能源和工業基礎設施現代化,這份報告評估了發展中和已發展國家的新興投資機會,並介紹巴西(Brazil)、印度(India)、模里西斯(Mauritius)和馬來西亞(Malaysia)的初步案例研究。
世界銀行全球氣候變遷總監Bernice Van Bronkhorst說:「在零碳燃料需求量日益增加的情形下,發展中國家的沿海聚落擁有獨特的機會,它們不僅可以幫助減少航運業的碳排放量,還可以提升該國國內基礎設施的需求,並為低碳發展提供指引。」
全球海上運輸部門每年排放量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約3%,估計佔世界空氣污染的15%,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的《減少船舶溫室氣體排放的初步策略》規定2050年船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比2008年的排放量減少至少50%,並在21世紀內盡快完全淘汰達到零排放。
世界銀行的全球運輸代理總監Binyam Reja指出:「到2030年,零碳燃料需至少佔船用燃料混合物的5%,才能朝向IMO溫室氣體戰略目標以及《巴黎協定》的溫度控制目標發展,這意味著零碳燃料需要迅速擴大規模,而這些報告對於零碳燃料的開發和部署至關重要。」
世界銀行自然資源和藍色經濟全球總監Karin Kemper表示:「我們應該著重海上運輸對整體海洋環境的影響,這是世界銀行邁向藍色經濟過渡的核心議題,這些報告為決策者提供了實現三贏的工具,意即實現更健康的海洋、改善空氣品質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該研究表明,需要採取戰略性干預措施,以加快海洋運輸部門的能源轉型,並促進發展中國家經濟、能源和工業發展,例如:導入碳定價政策可為零碳燃料的開發和利用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其產生的收入可以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能源轉型,並加快這些燃料的關鍵研究、開發和部署,企業也應關注於提高能源效率和最大化燃料的靈活度;航運業的利害關係人和政策制定者之間的合作可為零碳燃料的發展帶來正面效益,並讓零碳燃料獲得更多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