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23日發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明確為開發業者劃出可開發的「綠燈區」,以及各部會建議排除的敏感「紅燈區」,宣告台灣離岸風電正式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作業。
經濟部表示,為避免後續開發爭議,經過多次跨部會討論,釐清海域敏感範圍後,已將北方三島漁場、南北通行航道,以及西部沿岸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地等,納入禁建的「高度敏感」區域。至於業界關注的選商機制,目前經濟部仍在研議中,最快本週就會公布。
排除北方漁場、白海豚棲地等敏感海域 業者自行選址申請
台灣離岸風電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目前規劃2026~2035年離岸風電總開發容量共15GW(百萬瓩),經濟部在23日公布了「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詳細說明開發場址規劃、申請資格、證明文件等規定。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將不再由經濟部預先選出潛力場址,而是由業者自行選擇劃定。在經濟部公布的高敏感「紅區」中,包含了先前爭議不斷的「北方三島漁場」,以及西部沿岸的白海豚等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地、潮間帶、南北通行航道等備受關注的區域。
根據規定,業者申請的場址範圍不得與上述高敏感區域重疊,而單一申請案規劃設置容量不得小於十萬瓩、每平方公里不得小於5000瓩。此外,與既有風場之間的保留距離也明文規範,申請案不能與已取得籌設許可的場址重疊,且必須距離1200公尺以上。
組成跨部會審查小組 讓環評專注環境生態議題
經濟部表示,為了簡化程序、減少業者在各主管部會間公文往返的時間,已建立部會聯合審查機制。將邀集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漁業權及礦業權等相關主管機關,組成審查會,在一次會議中聯合審查各開發業者申請案,平行確認各部會法令,確認符合條件後予以備查。經濟部強調,因各部會意見均已於聯審程序充分確認,環評作業可聚焦環境及生態議題,加速審查作業。
根據經濟部先前公布的「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規則草案」中,業者必須取得經濟部的「場址規劃備查」以及環保署的環評「初審通過」決議,才可以參加容量分配的遴選,因此早在紅區公布之前,就有眾多風電業者先卡位環評,一度引發爭議,環保署對此澄清,相關開發案件都還未送入審查。
從風電業者摩拳擦掌的態度可預見,一波場址備查與環評潮即將開始,而環評委員會正逢換屆過渡時期,下一屆環委對風場的審查態度也成為關注焦點。但業者們先前拋出的風場規劃可能會有數案遭駁回,舉例來說,英華威集團德能公司在北部海域規劃的「合儀」、「禾爾北」、「禾爾南」三座離岸風場皆位在北方三島漁場區域內,恐怕將全數出局。
選商機制最快本週公布 明年8月就有第1期選商結果
外界關注區塊開發選商機制等細節何時才會正式公布,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能源局官員表示,選商機制目前規劃與5月公布的草案版本差異不大,但還要召開說明會,預計本週就可以對外公布。先前的草案中,規劃2026年~2035年每年容量1.5GW,10年總計釋出15GW,其中先辦理2026~2031年容量分配作業,選商方式採「先資格、後競價」方式,先審查技術、財務能力、產業關聯等條件,通過資格審查再進行價格評比,價格較低的業者獲選。
目前規劃先分3期,第1期在2026~2027年間就要併網,第2期2028~2029年併網、第3期2030~3031年併網,每兩年分配3GW。而第1期最快明(2022)年8月底就必須公布選商結果,但經濟部的遊戲規則還沒有公布,也讓相關時程壓力更加緊張。
文章出處: https://e-info.org.tw/node/23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