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節能減碳效果,台中市政府自100年起補助公寓大廈汰換高耗能燈具,統計至去年底有991處社區獲得補助,減碳量達7,084公噸。為進一步增加民眾汰換意願,環保局修訂「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補助執行計畫」,補助每棟公寓大廈汰換經費2分之1,最高上限3萬元,今年申請期間為3月23日至6月23日,歡迎踴躍申請。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台中市政府自100年起辦理「低碳公寓大廈改造補助作業」,補助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住宅社區(不含商辦大樓)汰換高耗能登具費用。統計至去年底,總計核撥補助款費用約2,752萬元,共有991處社區獲得補助,總減碳量為7,084公噸。
若以去年申請該項補助的社區為例,單一社區最高節電量約可達5萬2,280度,換算每年約可節省17萬元,年減碳量約為27公噸(需視申請燈具數量及型式而定)。
環保局指出,為增加公寓大廈節能減碳效益,並提高民眾耗能燈具汰換意願,環保局已修訂「台中市106年低碳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補助執行計畫」,補助合乎條件的每棟公寓大廈汰換經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上限為3萬元,歡迎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住宅社區踴躍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自106年3月23日至6月23日,欲申請該項補助的社區可至「台中好環保」官方臉書或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下載補助計畫內容參考。
此外,為讓審核過程更加公平,提早送件者將予以退件,另因補助名額有限,補助額滿後即不再受理,環保局提醒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提早備妥申請文件。相關資訊可電洽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游英裕先生(04)2227-6011轉66238查詢。
(2/23*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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