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綠能屋頂方案耗時3個多月討論,能源局今終於拍板,規模確定改採大中小3級,押標金、設置實績等略微調整,過去大規模惹議,能源局放寬最小只要50戶即可;另外,原本規劃3縣市參與示範,官員透露,中南部共5縣市意願強,可望全數加入,3月中對外公布,最快8月就能啟用綠能屋頂,每戶一年約可獲8千元回饋金。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去年底對外公布後,因系統營運商與地方政府意見多,細節遲遲未能定案,能源局今對外說明,規模確定改為大、中、小3級。
據能源局公布內容,大規模整合容量10至50MW,換算成戶數約為1000至5000戶,押標金1.5億、實收資本額3億、設置實績5MW;中規模1至10MW,戶數約為100至1000戶,押標金1500萬,實收資本額為3000萬元,設置實績5MW;小規模為500kW至1MW,戶數為50到100戶,押標金500萬,實收資本額1000萬元,設置實績為1MW。
能源局能技組長陳崇憲說,地方政府仍偏好大、中規模,更具經濟效益,但各地型態不同,因此也訂出小規模保留彈性,讓地方政府主導。
此外,中南部縣市參與「示範階段」意願極高,包括台中、彰化、嘉義、台南、屏東,比原規劃的3縣市多,月底需送達申請書。陳崇憲說,5縣市有望都加入,3月中會正式對外公布,示範階段的綠屋頂須在8月完工啟用。
不過,相對南部熱絡積極,北部縣市抱持態度觀望。為吸引縣市加入,能源局也拿出獎勵誘因,示範階段每縣市可獲500萬補助,擴大階段加入至少可拿400萬,分階段遞減200、100萬,若從示範就加入到最後,縣市財庫共有1200萬補助金進帳。
根據規定,營運商須撥10%回饋給屋頂申請民眾,30坪屋頂住戶一年可拿約8000元回饋金,另外縣市政府則獲3%回饋,為加強地方發展綠能,能源局也規定,縣市需提其中0.5%給地方(鄉鎮鄰里)作為綠能發展基金;以10MW(1萬瓩)規模試算,縣市政府一年可獲200萬元,地方則可獲40萬元獎勵。
自由時報: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4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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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分類: 環境保護
發布日期: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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