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4十六】三大重點,弄懂《巴黎協定》下的國際碳交易
"世界銀行曾發表報告,預計2050年市場機制將使減碳成本大降50%,一時之間,碳定價似乎成為各國控制排放和污染的最佳工具。"
分析歷年氣候會議談判狀況,Article 6針對市場機制的談判重點主要有三個:
一、 機制明確化,帶進「私部門」參與:
「國際碳交易組織」(IETA)針對Article 6的倡議表示,規則手冊應提供清楚的實施細則以實踐《巴黎協定》,有了明確的遊戲規則,才能誘導私部門加入、幫各國政府達成減碳目標。不僅如此,第四條對NDC的設計、第九條的財政融資、第十三條的透明度、第十四條的全球盤點(stocktake modalities),也都有助促進私部門參與。
二、 釐清國際碳權(international credit)規則:
之前《京都議定書》的上路,一度帶動CDM快速成長、大量產生碳權。可惜由於計畫種類繁多、牽涉技術複雜、加上驗證困難和牽涉跨國交易,衍生出許多問題,從碳權品質良莠不齊、重複使用、價格過低到詐欺交易,後來甚至有NGO控訴CDM破壞生態 (如中美洲的水壩發電計畫)。有鑑於此,各國無不期待未來對碳權有更明確、且一致的定義。上述提及由於巴西代表的反對,使規則手冊的市場機制部分難有共識,問題癥結點即在於此。對擁有大片熱帶雨林的巴西來說,長年來一直希望將森林「碳匯」(carbon sink)轉為有價值的碳權,將之投入國際碳交易市場買賣、變現,其心態不難理解。
(攝影:高宜凡)
三、 串連(Linkage)國際碳市場:
除了歐盟的區域碳交易市場,各地的碳市場也陸續運作,一些國家(如烏克蘭、墨西哥)也在積極籌備中,不少倡議者寄託Article 6帶動國際碳市場的串連。事實上,現階段已有成功例子,如:歐盟+瑞士、加拿大魁北克+美國加州。亞洲地區比較慢,目前韓國和中國都有全國性的碳市場,日本則有地區性的碳市場實驗。
儘管遠景看似美好,但市場串連的挑戰在於,除了必須考慮會計與技術問題(如排放上限、配額),各國的政治和經濟情勢更是關鍵。以最有經驗的歐盟為例,他們足足花了快十年,才跟市場規模不大的瑞士碳市場串連,其難度可想而知。
如無意外,《巴黎協定》第六條和國際碳交易市場,勢必成為COP25的熱門話題與攻防焦點。只要把握上述三方向,即可快速跟上氣候談判的最新脈動。